1、一般包裹起步价后按 每10公斤每公里加0.02元 计算、不足50公里按50公 里计、不足100公里按 100公里计。
2、每立方米不足330公斤 属轻泡货物,按3张人票 或与一般包裹同等计费。
3、本货物计费标准为运 费,不含力资、保管、保 险接送货等费用。
4、本收费标准按《湖北 省汽车运价规则实施细则 》(鄂交运安[2002]692 号文)规定执行。
5、此标准经市物价局审 核备案。
特
定
货
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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